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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 7:1 | 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,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,本是长远为祭司的。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,就迎接他,给他祝福。 | ||
| 来 7:2 | 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,取十分之一给他。他头一个名翻出来,就是仁义王,他又名撒冷王,就是平安王的意思。 | ||
| 来 7:3 | 他无父、无母、无族谱、无生之始、无命之终,乃是与 神的儿子相似。 | ||
| 来 7:4 | 你们想一想,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,这人是何等尊贵呢! | ||
| 来 7:5 | 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,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,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,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(“身”原文作“腰”),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。 | ||
| 来 7:6 | 独有麦基洗德,不与他们同谱,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,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。 | ||
| 来 7:7 | 从来位分大的,给位分小的祝福,这是驳不倒的理。 | ||
| 来 7:8 | 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;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,有为他作见证的说,他是活的。 | ||
| 来 7:9 | 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,也是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。 | ||
| 来 7:10 | 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,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(“身”原文作“腰”)。 | ||
| 来 7:11 | 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,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,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,照麦基洗德的等次,不照亚伦的等次呢? | ||
| 来 7:12 | 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,律法也必须更改。 | ||
| 来 7:13 | 因为这话所指的人,本属别的支派,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。 | ||
| 来 7:14 | 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;但这支派,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。 | ||
| 来 7:15 | 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,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,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。 | ||
| 来 7:16 | 他成为祭司,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,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(“无穷”原文作“不能毁坏”); | ||
| 来 7:17 | 因为有给他作见证的说:“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。” | ||
| 来 7:18 | 先前的条例,因软弱无益,所以废掉了, | ||
| 来 7:19 | (律法原来一无所成)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;靠这指望,我们便可以进到 神面前。 | ||
| 来 7:20 | 再者,耶稣为祭司,并不是不起誓立的。 | ||
| 来 7:21 | 至于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;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:“主起了誓,决不后悔,你是永远为祭司。” | ||
| 来 7:22 | 既是起誓立的,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。 | ||
| 来 7:23 | 那些成为祭司的,数目本来多,是因为有死阻隔,不能长久。 | ||
| 来 7:24 |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,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。 | ||
| 来 7:25 | 凡靠着他进到 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为他是长远活着,替他们祈求。 | ||
| 来 7:26 | 象这样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、高过诸天的大祭司,原是与我们合宜的。 | ||
| 来 7:27 | 他不象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,后为百姓的罪献祭,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,就把这事成全了。 | ||
| 来 7:28 |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,是立儿子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远的。 | ||
| 7:0 |
麦基洗德,这名字别有意思── 7:1 “麦基洗德”就是“公义之王”的意思,而“撒冷”(即耶路撒冷)是“平安”的意思。 这一大段有一个重心,是啊,你说的是── 7:2-28 作者用这个史实(参创14:18-20)来说明,基督比犹太人之父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利未更尊贵,因此,由利未人的后裔而来的犹太人的祭司职分,比不上麦基洗德的祭司职分,因那是和基督的祭司职分同一个等次的。 这个祭司可真了不起…… 7:3-10 麦基洗德是至高神的祭司(参创14:18注释;创15章人物介绍),因为并没有记载他何时开始并完成其祭司职分,所以他被视为永远的祭司(参诗110:4)。远在以色列民族和利未祭司的制度未形成立之前,他就已是撒冷的祭司了。 我们的主耶稣所作出的可真棒,背后的意义,你不可不知…… 7:11-16 因为弥赛亚是更高的祭司(参诗110:4),所以耶稣比任何利未祭司都更尊贵。用动物来作牺牲的祭祀须不断进行,人也只能获得暂时的赦罪;基督的牺牲只一次献上,就带给人完全和永远的赦罪。在新约底下,利未人的祭司制度已取消,由基督出任大祭司。因为耶稣成为我们的大祭司,我们便当专心投向他,没有任何领袖、牧者或信徒可以代替他的工作,代替他在救恩上的角色。 我们可以进到神面前!你知道为何我们竟有这福分吗? 7:18-19 律法并不是用来救人,而是用来显明人的罪(参罗3:20;5:20)并指向基督(参加3:24-25)。救恩由基督而来,因著耶稣基督的牺牲,我们的罪得以赦免。守崇高的道德标准,乐意助人,慷慨施与,都可以使我们有好名声,但这一切好行为却不能使我们得救,也不能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;然而有一个“更美的指望”,使人可以进到神面前。 人都说这约更美,美在何处?人说只管把事情带到他面前,我也可以吗?我会吗? 7:22-24 “更美之约”亦称为新约,因为这约,我们可以藉著基督直接来到神的面前,无须再倚靠祭牲和祭司来求取神的赦免。新的约比旧的约更好,因为祭司都会死,但基督永远活著,祭司和祭牲都不能拯救人,只有基督才可以真正拯救人。他让我们亲近他,但你有没有带著你的需要到他那里呢? 他说:“孩子,你的罪赦了”──你听到了,你相信了吗? 7:25 耶稣能够彻底拯救我们,他为拯救我们而做的一切,没有人能够加添甚么;我们过去、现在、未来的罪都已蒙赦免,耶稣与父神同在,就是我们的罪获赦的记号。基督徒要记著,耶稣已为我们的罪一次付上了永远的赎价(参9:24-28)。 一次的代价,我的罪就洗清了?!这耶稣是谁? 7:25 基督作为我们的大祭司,也是我们的代表,是我们和神之间的中保。旧约大祭司每年一次到神面前为全体百姓的罪求赦免,但基督永远在神面前为我们代求。基督与父神同在天家,使我们可以确信,我们的罪已经付清赎价,并已获赦免(参2:17-18;4:15-16;罗8:33-34)。 血,用来遮罪,所以他们用动物献祭;但真正得蒙赦免是靠── 7:27 旧约时代人们献祭牲,要把祭牲切块、洗净,把肉煮熟,脂油在祭坛上焚烧,血洒在坛的四周。血是用来赎罪的,神接纳以动物的血来遮盖人的罪(参利17:11)。从这个献祭制度中,以色列人察觉自己有罪,知道犯罪是要付上代价的,许多人轻看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,不晓得耶稣为了赦免我们的罪而付上了他的宝血(参彼前1:18-19),这是何等大的代价。 我在路上寻找,寻寻觅觅,赫然发现,不就是“他”…… 7:27 由于基督一次受死,完成了所有的献祭,他赦免了我们过去、现在、将来的罪。基督是完美的祭牲,已完成了救赎的工作,犹太人不须再返回从前的制度。基督已为你完成最后的献祭,你不必再寻找别的方法了。 耶稣死,罪得赦,永生礼物人可得──人却随手丢弃? 7:28 当我们明白了犹太人的献祭制度,便可以知道耶稣的死,就是我们的完美赎罪祭,他的死为我们带来永生。拒绝接纳这分神所赐的最大礼物的人,实在是心肠太硬、太冷漠、太顽固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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